close
昨天在YAHOO看到吳克群的這篇~ 覺得寫得不錯!!
http://tw.fashion.yahoo.com/blog/zYvOtdRJcv9UfJU5EBNbxw--/article/?mid=1158

我的讀後感:
要修幾輩子 兩個人才能在這輩子相識~
要喜歡一個人 只要短短的時間 甚至幾分鐘
要忘記一個人 可能努力一輩子 還是做不到
除了在一起的時候要珍惜得來不易的緣分
即使分開了 如果可以也無需要惡言相向吧
但是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~
或許有些人覺得 老"屎"不相往來也沒什麼大不了
像我就是個很念舊情的人
可以出現在我生命中的人我都覺得很珍惜
不僅止於愛情~ 哪怕是友情 同事..
你呢?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icksd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